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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注重五法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1-7-4 10:49:32
    近年来,清丰县委统战部因势利导,充分调动非公经济人士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性。
  一是倡议激发法。县乡两级统战组织发出了《全县非公经济人士要踊跃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倡议书,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在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大力宣传,呼吁非公企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截止2008年底,全县有360余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不同方式参与家乡新农村建设。
  二是实地考察法。通过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实地察看有代表性的农村地域,激发情感上的共鸣和投资欲望。到2008年底,累计组织近500人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实地察看新农村建设情况。
  三是项目带动法。通过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开展“百企帮百村”、“村企互助”、“阳光扶贫”等活动,以多元化的方式调动非公经济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找到适合自身的投资项目,有的放矢,实现双赢目的。到2008年底,全县签订帮扶协议7个,建设项目5个,修路5000米,安装路灯108盏,建中心小学1所,建15000亩小麦良种繁育基地1个,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800余人,捐助各类社会公益事业资金60万元。
  四是政策导向法。积极向非公经济人士宣传国家对建设新农村的有关政策,让他们既看到既得利益,又看到远期回报和长远利益,同时县乡统战组织也积极向政府呼吁在财政、税收、土地、
金融等方面加大对非公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倾斜力度,以消除非公经济人士的疑虑,大胆投资。
  五是情感激励法。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家乡行”活动,激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故土乡亲的情感,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活动和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仅2008年,全县非公企业向社会各界捐资50余万元,解决就业2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