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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实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1-7-4 11:01:59
    日前,清丰县召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会议。各乡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长、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房屋设施、饮食卫生、甲流感防控、防火、防盗、防煤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零事故。
    会上,县民族宗教局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卫生防疫、食品监督和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负责同志还讲解了安全知识,接受咨询11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