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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根在中原网站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1-7-4 15:44:15

   “根在中原”网站是我省统战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自2004年建立以来,全省统战系统通过网站,积极反映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中新情况、新面貌、新经验,为推动我省统战工作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成绩,发挥了重要作用。网站的知名度不断扩大,始终保持在全国统战网站的前列。为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统战工作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统战网络宣传水平,建立完善考评激励体制,进一步调动统战网络宣传的积极性,根据部领导指示和我省统战网络宣传实际,特制定“根在中原”网站宣传工作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评办法
    考评以“根在中原”网站栏目设置计算分值:
    1、“本网要闻”栏采用一篇(幅)计8分,“统战动态”栏采用一篇(幅)计6分;“食宿保健”类采用一篇(幅)计2分;其它栏目采用一篇(幅)计4分;每周更新信息5条(幅)以上的计5分,更新信息10条(幅)以上的计10分(不含转载其它媒体信息);在网上开展一次专题活动并全部采用的计20分,采用专题活动中的一条信息计4分。
    2、中央统战部或中华海外联谊会网站上采用一篇计10分。
    3、各省辖市县(市、区)级网站开通基数共100分。如果省辖市全部县(市、区)级网站在6月底之前开通并且正常运转的计100分,在年底前开通并且正常运转计50分。
    4、计分时间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的11月30日,次年1月进行评比表彰。各省辖市在“根在中原”网站的信息采用情况和绩效分值每一个季度在网站公告栏通报一次。
    二、奖项设置
    网站信息工作设先进单位(处室)奖和先进个人奖:
    1、网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处室):按上述计分办法,年终对各省辖市委统战部以本年度积分为依据进行评定,评出网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省委统战部机关各处室参照执行,并进行单独评比。
    2、网站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获得网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省辖市以及省委统战部机关先进处室,各推荐1名网站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基层网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省辖市委统战部按上述计分办法,年终对本辖市县(市、区)网站以本年度积分为依据进行评定,评出网站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1名上报至省委统战部 “根在中原”网站,年终一同表彰。
    三、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委统战部、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统战网络信息宣传工作,网站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切实加强对网站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注重网编、网管人员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效率。
    2、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网络宣传规定和纪律。所上传的信息必须来源于客观实际,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要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做到上传的信息不泄密,一旦出现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3、各级网站要严格坚持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审核、发布等规定,落实责任制。要做到严肃认真、严格把关。各省辖市委统战部网管人员应认真审核各县(市、区)所上传的信息,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网站的后台数据库中,然后“根在中原”网站的管理员经过认真的审核和修订后再上传至“根在中原”网站上。省委统战部机关各处室要有指定的信息采编人员,由处室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审定上传。确保上传的信息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要求相一致。
    4、各省辖市网站要加强与本辖区统战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对县级统战部门上传信息的审核,如有不确定的问题请及时与“根在中原”网站沟通,及时发现解决疑点信息、同一信息多头发布和重复发布等问题。
    5、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在中原”网站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