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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1-8-29 15:54:05

   

    金秋送爽,硕果飘香。8月28日,清丰县在联通公司四楼电视电话会议室举办了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全体干部,各乡(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工作专职干部,有宗教活动场所村的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朱家广、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科科长王斌法应邀授课。培训班由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聂兆智主持。
    培训班上,朱家广副局长、王斌法科长用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知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方法措施。听了领导的授课之后,参加培训同志一致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最后,县委统战部副部长聂兆智受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孙艳敏的委托,就学习贯彻培训内容,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位领导所讲内容的精神实质。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善提高,彻底杜绝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现象,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二是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建“三级联创”的要求,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干部要明确职责,积极履行义务,扎实做好工作。三是要讲究方法,确保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决维护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依法处置各类矛盾和问题,做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特别是在市六次党代会召开期间,各乡(镇)要做细做实工作,明确专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加强信息联络,密切关注、妥善处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问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