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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大流乡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2-2-24 8:10:15

    为确保全乡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维护宗教稳定,大流乡多措并举,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乡党委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班子会、村干部会、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场所负责人会议,下发检查方案,要求检查组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抓好抓实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有备无患。
    突出重点,确保不走过场。重点做到“五必查”,即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情况必查;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文明进香和香烛香油等易燃品存放情况必查;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必查;宗教活动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情况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落实责任,确保场所安全。乡党委分别与各宗教活动场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活动场所的消防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要在整改责任书上承诺落实,真正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提出要求,对上香及烧纸活动设专人监督,控制数量,禁止成把焚烧,防止火灾发生。
    强化教育,掌握四种能力。对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意识,掌握“四种能力”。即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同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和各自实际,改造老化线路设施,配备完善消防器材,疏通扑救及疏散通道,进行消防演练,并帮助经济困难的宗教活动场所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

来源:濮阳清丰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