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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完善四项制度扎实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2-3-13 9:31:29

    为扎实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清丰县建立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化,努力实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完善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型”寺观教堂建设。建立了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界代表人士,月集中学习制度,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历史和宗教知识,帮助他们全面理解党的宗教政策,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同时,在寺观教堂建立信教群众“20分钟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号召信教群众发家致富、发展经济、服务社会,引导他们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
   健全管理制度,推进“规范型”寺观教堂建设。出台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明确寺观教堂活动场所职责、任务、场所负责人选拔、教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等都作出具体要求。
   规范财务制度,推进“民主型”寺观教堂建设。根据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民宗局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规范的财务统管制度。要求各寺观教堂坚持民主理财,在各宗教活动场所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坚持每月理财一次,并将账目公布上墙。
   强化安全制度,推进“平安型”寺观教堂建设。民宗局在寺观教堂积极推进“平安场所”建设,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无事故。今年来,先后两次深入全县56个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指导寺观教堂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同时,指导各乡镇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原则、组织指挥体系、职责分工、处置措施和行动保障等内容,保证一旦发生涉及宗教领域突发群体性事件,都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来源:濮阳市清丰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