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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四个方面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

发布时间:2012-5-21 9:33:15

    清丰县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突出做好四个方面工作,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
    一是加强宗教法规宣传。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和全县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印制宣传材料120余份,宣传和学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讲清当前面临的形势及对宗教界的希望和要求,提高宗教界人士的知法守法意识,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二是注重宗教场所安全。年初,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17个乡(镇)、宗教团体与54个宗教活动场所分别续签了安全责任书,分解目标,责任到人,确保场所安全。定期组织人员宗教团体办公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及财产安全。
    三是维护宗教领域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做好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工作。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采取赴各乡镇、各宗教活动场所实地调研、约谈统战宗教干事、宗教人士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和各种不稳定因素,注意从社情民意中收集、研判、反馈深层次问题,及时化解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隐患。
    四是弘扬优秀社会文化。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宣传政策、协调关系、沟通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引导他们在各自岗位上爱岗敬业、勤劳致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濮阳市清丰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