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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提前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汛工作

发布时间:2012-5-24 10:03:53
    汛期将至,清丰县未雨绸缪,提前防范,切实做好全县宗教活动场安全防汛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及人员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乡(镇)党委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公安派出所、稳定办、供电所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所辖乡(镇)各类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深刻认识汛期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组织建设,制定防汛方案,明确各自职责。
    增强防范意识。结合我县宗教活动场所聚会人员众多、安全隐患多等特点,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页300余份,广泛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防汛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性,防患于未然。
    严格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事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安全。做好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迅速妥善处理。
    深入开展检查。组织宗教团体、54个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对汛期宗教团体办公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用电、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26项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濮阳市清丰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