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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四抓引导宗教界构建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12-7-27 8:47:58

    清丰县采取“四抓”,积极引导宗教界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独特作用。
    抓制度建设。建立《清丰县少数民族重点人士联系制度》、《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清丰县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突发社会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方案》,以及成立清丰县委、政府民族工作协调小组,从制度方面健全构建和谐社会。
    抓重点人士。组织各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通过集中学习、发放书籍、结对交友等形式,学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统战政策理论、《宗教事务条例》、国家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从重点人士引导方面构建和谐社会。 
    抓科学管理。通过加强思想及道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推行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从科学管理方面构建和谐社会。
    抓文化事业。恢复开发普照寺,支持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从推动社会文化繁荣方面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濮阳市清丰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