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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调解少数民族矛盾工作有新招

发布时间:2015-7-9 8:14:52
    一是成立机构。坚持利用少数民族人员处理少数民族矛盾纠纷的工作思路,成立由少数民族群众中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民族企业家等组成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处理小组,负责各少数民族聚集地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这些德高望重的群众的积极性。二是积极引导。组织调解员,认真学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和业务工作能力,真正建设好一支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民调解员队伍,使他们自觉担负起积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有效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的重任。三是认真部署。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之中,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认真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加强以制度建设、业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套长效机制,使此项工作全面步入正规化。

来源:清丰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