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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忆统战】第22期——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六)

发布时间:2021/6/30 10:40:56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原则。1938年10月,广州、武汉相继失守,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日军不得不放弃速战速决的方针,在正面战场上停止了战略性进攻,逐渐将其主要兵力用于打击敌后战场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对国民党则采取政治诱降为主、军事打击为辅的方针,力图分裂国共合作。国民党统治集团发生投降、分裂和倒退。1938年底,以国民党副总裁、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国民参政会议长汪精卫为首的国民党亲日派公开投敌,并拼凑伪中央政权。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亲英美派开始推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政策,甚至同日本侵略者密谋妥协。
    坚持抗战、团结、进步方针。1939年1月,国民党召开五届五中全会,实行“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一个军队”的专制主义,确定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
    中国共产党正确分析相持阶段到来后国际国内的复杂形势,提出了坚持抗战、团结、进步三大方针,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9年7月7日,中共中央为纪念全国抗战两周年发表对时局宣言,明确提出:“坚持抗战到底,反对中途妥协”;“巩固国内团结,反对内部分裂”;“力求全国进步,反对向后倒退”。10月10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决定《目前形势和党的任务》中,将其概括为三大政治口号:
    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坚持团结,反对分裂;坚持进步。反对倒退。
    提出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1939年冬至1940年春,国民党顽固派反共活动迅速扩大,向敌后抗日根据地发动较大规模的武装进攻,掀起了第一次反共高潮。
    面对国民党军队的进攻,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按照毛泽东提出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自卫立场,给予坚决回击,随即顾全大局,主动提出休战。1940年12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写了《论政策》的党内指示,对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和策略作了系统深刻的阐述,提出“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总方针。
    确立有理、有利、有节原则。在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中,对他们还能抗日、不愿破裂国共合作方面加以联合,对其动摇妥协、坚持反共反人民方面则进行坚决斗争,加以孤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反摩擦斗争的“有理、有利、有节”原则:
    在和反共顽固派斗争时,是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反对少数,各个击破;是有理,有利、有节。有理,就是自卫原则;有利,就是胜利原则;有节就是休战原则,要”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