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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忆统战】第29期——新中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二)

发布时间:2021/8/17 17:52:31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巩固

新中国成立初期, 共有11个民主党派。19491年11月,中国国民党民主派举行第二次代表会议,决定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和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统一为一个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同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救国会认为认为其政治主张已经实现而宣布解散。这样就形成当代中国的政党体制中,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八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民主人士长期参加民主革命斗争,虽然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组织,实际上具有党派性的政治影响,因而从新政协筹备会开始,就被列为党派性单位,成为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从而构成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1952年6月,党中央批准第三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制定的《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确立了着重吸收中上层有代表性人物的各民主党派发展方针。为了帮助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协商,根据各个民主党派组织成员的历史情况,确定了各民主党派活动主要范围和组织发展重点:

民革以原国民党党员及在职的旧公务人员的中上层为主。

民盟以文教界的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首先应吸收一批大学教授和文教界有影响的上层人士。

民建以工商业资本家及其代表人物为主,与工商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资本家代理人,私营企业中的高级职员亦可吸收。

民进以中小学教职员和文化出版界人士为主要发展对象,在社会上较有影响的上层知识分子、大学教职员亦可吸收。

农工党以公职人员、与经济建设有关的中上层人员和医务工作者为主。

致公党以归国侨胞及与华侨有联系的人士为主。

九三学社以科学技术界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

台盟的发展对象是祖国大陆上的台湾同胞。

此外,为避免引起有关国家的疑虑和外交纠纷,经协商确定,各民主党派原在国外以及香港、澳门等建立的分、支组织,停止活动。

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周恩来在《政治报告》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任务,这次会议解决了加强统一战线和人民协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题,为在中国长期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